吉电股份:信息披露管理规定(2024年8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定义及缩略语 (一)定义 本规定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尚未向投资者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 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