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