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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881CGNNT(000881)2024-08-28 10:17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 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03-04 室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传真:(86-755) 2939-5289 junhes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 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