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北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时应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