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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000883HEGC(000883)2023-09-18 14:0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TowerB,ZTInternationalCenter,No.10,ChaoyangmenNandajie ChaoyangDistrict,100020,Beijing,China Tel:+8610-58137799 Fax:+8610-5813778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 务所。根据本所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签订的《再 融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湖北能源的委托,担任其申请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