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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000883HEGC(000883)2023-11-29 13:01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各部门、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 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 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 务。定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