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湖北能源再融资审核的决定
内部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734 号 关于终止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3 年 7 月 3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 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12 月 26 日,你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我所提交了《湖北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 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 终止对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2023 抄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