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并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与之相关的问 题向有关管理人员作了询问或与之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 1 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钱江摩托")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 (以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钱江摩托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