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处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 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3 人,包括 1 名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 3 人,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 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