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之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S&P LAW FIR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At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Postcode:100006 电话(Tel):(8610)65288888 传真(Fax):(8610)65226989 网址:www.splf.com.cn 电子邮箱:splf@splf.com.cn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 收购人/中国物流集团 | 指 |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铁路物资集团 | | --- | --- | --- | | | | 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中国铁物 | 指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铁物控股 | 指 | 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