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兰州黄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更好地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以及《兰州黄河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主要由证券部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