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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000937JZEG(000937)2024-04-12 1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rant Thornton 载 |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9275 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公司)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Grant Thornton 致同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冀中能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