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 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同意提名孟宪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 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