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张文成先生代为履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指定公司财务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 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临-006))。 传真:0319-2068666;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44 电子邮箱:284195627@qq.com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文成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 空缺时间超过 3 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董事长闫云胜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