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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000938UNIS(000938)2024-05-24 13:0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公司持 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