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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1 传送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