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电投集 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的判断立场,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联 交易相关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将该事项提交给独立董事 事,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认可意见:我 们对该事项进行事前核实,公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的5.02亿元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一致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事前认 - 2 - - 1 - 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