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聘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 2023 年度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023年 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 2023年4月19日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致同为 2023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执业情况 1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合伙人数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