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 1 -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