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 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浪 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 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 方式。 第二章 董事和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审议 - 1 - 通过的各项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 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其他法 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