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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977LCXX(000977)2023-12-12 10:2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1 -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