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零二四年五月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 (八)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五)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