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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993MEP(000993)2024-03-29 10:5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