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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001202Jushen(001202)2024-04-18 11:1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 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 券事务信息负责人,负责各分、子公司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