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和《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企业)进行资金 融通或商品流通而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第三人 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除外。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