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中矿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001203DZKY(001203)2023-12-21 03:48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包括独立 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 积。股东可以将所有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 投票给数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或监事的议案。当公司的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