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中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大中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大中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的资格、召集、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