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委托,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以 下简称"本次回售")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 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