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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001203DZKY(001203)2024-03-18 12:31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定持续 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 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关系 公司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