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独立判断的态度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就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传骐 潘志成 蔡临宁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