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 第一条 为明确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要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 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 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