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 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汇票担保、银行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 - 1 -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 同、协议或其他类似文件。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禁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个人提供担保,法律法规、 房地产等行业规定需要公司为个人提供担保的,由公司相关部 门履行程序决定。 第二章 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与调查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