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四年八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 路 51 号龙湖一号院 2 号楼 B 座 5 层 6 层 电话:(0371)63715000 邮编:450018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 路 51 号龙湖一号院 2 号楼 B 座 5 层 6 层 电话:(0371)63715000 邮编:450018 1 实的了解以及对已经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无资格对 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所涉及的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 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说明,其已提供给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完整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复印材料,并保证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