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温州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