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源飞 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