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 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 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