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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明及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接受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的委托,担任运机集团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有 关资料和承诺编制而成。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