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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2 | | 第三章 | 监督检查 3 | | 第四章 |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4 | | 第五章 |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召开 6 | | 第六章 |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 7 | | 第七章 | 附则 8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督,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 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