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 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