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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信达再意字[2024]第 002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 释 | 义 3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7 | | 第二节 | 正 文 9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9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