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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德明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 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周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我们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 审议事项做出决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由于目前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申请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