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3 -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 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