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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 5288 传真(Fax.):(0755)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131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信达在进行相关的调查、收集、查阅、查询过程中,已得到德明利的如 下保证:公司已向信达提供了信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书面说明或口头证言等文件;公司在向信达提供文 件时并无隐瞒、遗漏、虚假记载或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