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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1316LUBAIR AVIATION(001316)2023-12-08 10:18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润贝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 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不得包括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 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