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慕思健康睡 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