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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