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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4月)

慕思健康睡眠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中所称 "监事"特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职工选举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 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候选人的通知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