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登记和报送,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