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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按照下列程序提名: 1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等事宜,处理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