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纳 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博纳影业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博纳影业与上海亭东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亭东")2017 年 1 月 26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通过受让及增资的形式,以人民币 2.5 亿 元的价格取得上海亭东对应注册资本的 1,710,568.00 元股权,占上海亭东股权 比例为 11.25%。 近日,上海亭东根据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拟减少其注册资本。公司作为 原始股东与上海亭东拟就以定向减资方式实现部分退出并签署《关于上海亭东 影业有限公司之减资协议》,协议中约定, ...